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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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爱玩的猫:好评
个人觉得不错、因为就在观前街那、出去玩方便、还有房间设施什么的也比较好、前台服务人员态度也挺好的、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房间有点小了、但这个价格在观前街已经很不错了、下次去玩还会考虑的。。。
李:好评
就在步行街斜对面,出门交通很方便,出去玩的,值得去一下看看,很温馨,有无线网络也不错
呼呼:好评
交通便利,服务比较好,房间干净,整洁,服务员工作热情!